被抓住的女人在家人為她繳付保釋金、再三強調不會再犯這事後,很快便被釋放,畢竟她也只是嚇到人、並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實質的傷害。不過她會扮裂口女的原因……卻是因為在婦女團有聽到這傳聞、也有幾位朋友用這方法令自己丈夫不敢再去花街,所以她才以身犯險。這理由著實令人無奈又覺得……無聊透。當然也有人想同情那女人,不過這樣的情感沒有持續很久,因為實在太多有家室的男人都會去花街、根本同情不到這麼多人。

 

接下來去其他店子做偵查的人也有報告回來,有的和月幻所抓的女人一樣、有的是店家之間的捏害、有的是有著失心瘋的女人在店四周徘徊,可以肯定的是這事件不是怪異所造。

而月幻所假設的陰謀論則連半個影子也沒有,這令她本人有點失望。

對十紋來說…這總之算是解決一件事,雖然仍有不少店家覺得這是妖怪怪異的事件、求助的個案仍不斷,但重視度已下調。也把其他職責交給前線的十紋處理。

 

月幻在任務結束、休息幾天後,在回十紋時被一名大尉召見。

她走到大尉辦公室門外,叩了叩門後公式化地說:「雲橋大尉,下官日方月幻收到通知,特此前來此報到,未知找我有何要事?」

「進來、帶上門。」雲橋大尉雙眼炯炯有神地盯著月幻,在他旁還有一個不認識的少尉,半嚮後雲橋大尉冷硬的聲音說:「日方曹長,你在任務裡差點就殺了人,你知道嗎?」

*差點殺了人?*

*知道嗎?*

*當然是知道,而且是故意的,為何要挑起這事來問?*。月幻不解,但仍保持有問必答的態度回答:「知道。但最後成功制服她,而且她沒有死亡。」她是因為工作才會在哪兒,動作也是因為要抓住犯人。

 

聽到她的回答,雲橋大尉搖了搖頭:「日方曹長,我知道你很認真、也很熱心地工作,但你用的手法太極端,而且…你似乎不懂和其他人合作。」

月幻臉色不改地回答:「我只是盡我職責,也在有需要時支援和配合其他人,沒有不和其他人合作。」

 

「看來你自己不知道自己的錯誤。」雲橋大尉對少尉招了招手,對方拿了一疊報告給他,他開口:「除了這次外,你有好幾次的事件也直接對犯人、怪異執行攻擊,而且每次也是以對方的頭部、心臟開槍。我這樣說,你懂我召見你的意思嗎?」

月幻安靜地聽著,在對方把話說完後她才回:「他們最後都只是受傷、沒有死去,我有小心射擊的位置。而且我是分析後,才會對疑犯做出攻擊的舉動。」

她當然知道對方在暗示什麼-『殺人犯』。只要她直接擊斃某個人、某個生命,她就會被套上這名號。

 

雲橋大尉哼了一聲,似乎對她的辯駁不同意,他淡淡地說:「你的職責是確認情報、核實情報、對這情報加以雕琢,用我們所收集的結果去交給其他前線部門,支援其他人的行動。即使有疑犯在面前,也必須先分析!或是跟蹤對方、呼叫在四周的同僚而不是立即擊斃疑犯!」

 

「………」

對方的聲音越來越洪亮、越來越有壓迫,但月幻仍是保持臉無表情、安靜地站著。

「而像是這次的事件,**犯人是人類**!你在察覺對方只不過是**人類**時,就更不該以暴力相對!更**枉論殺死!這是我們不能做的事!**記住日方曹長,我們是針對怪異所發造成的事而成立的軍隊,要殺的也只有是**怪異**。我們要找人安撫受驚的平民,而且你這幾次幸運,他們並沒認識軍方的高層,不然你所造成的傷害絕對會令你降階。日方曹長,我希望這樣的事件,這只是最後一次,你明白嗎?」

 

*這又有什麼問題?這是合符規矩的動作,只不過…因為對方是人類,所以不能。若對方是怪異,這便是合符他要求的舉動。*

*因為傷害人類會為他惹來麻煩和名譽受損。*

*名、利與地位。*

*人類…令人討厭的人類,真不想和他說話。*

 

「是,我明白了。」*我明白了你多討厭。*

月幻表面仍維持那一號表情、絲毫看不出她的不耐煩和厭惡,她點頭答:「我知道我的錯誤,以後會更小心處理,這次很感謝大尉你的寬容。」

 

雲橋大尉並不知道她內心的想法,滿意地點頭:「今天念你平日勤力,年少無知,罰你在反省房禁閉兩天,以作反省。沒其他事了,你可以出去。」

「是。」

月幻回答後便離開辦公室,接過少尉的文件和指示去反省室。

 

反省室是一個正方的小空間,一張棉被和一張桌子,月幻拿起筆看著前方的紙張發呆,她討厭這種像牢獄的地方,即使這裡比牢獄乾淨很多,但討厭便是討厭。若不是這裡是軍營、自己也有軍職、一些私人物品在房間,她早就逃離這裡。

「令人鬱悶的地方。」

她放下筆曲起雙腳,臉埋在雙腳之間……

 

人的性命重要嗎?

一個人性命價值是多少?

那怪異呢?他們的性命又值多少?

 

母親一名部下白滇也對她說過『我活著時的命都不比一個死人的內臟價錢。我曾是某個富商的殺人機器,他買我回來時,只用了幾枚金幣,而當我把企圖殺他的人殺了、拿他們的內藏賣給醫院或研究院,可以拿到一整條金條。而且若是億萬富翁需要,可以去到幾百兩金。』

 

而對月幻來說……又或對一個從小跟著海盜身邊生活的女孩來說,每個生命根本不值多少,有價值的永遠是他們身邊的東西 - 錢財、地位、名聲,若沒有這些,那個根連打劫的價值也沒有。她不會感到別人生命的重要和重量,所以不論人類或是怪異、男人或是女人、小童或是老人,在她眼中都是一樣,只要其中一方犯錯,身為軍人的職責便是要逮捕他們。

**不過這想法在一般人類身上並不適用**。

 

想要活在社會裡,就要把自己隱藏、不要把自己相異的地方顯露出來……就像怪異們隱藏自己的天性、融入人類之中、一起生活。

*就算不是怪異、只是相異的人類也要這樣……*

月幻不禁想『到底怪異的定義為什麼?與一般人不相融的人類……也是怪異嗎?相異的人…便不是人,魔女獵殺不是如此嗎,把異教徒殺絕。』

 

在厄除這裡當十紋、可以更能接近怪異、了解怪異、觀察那些非人在這裡的生活和生態、怎樣融入社會,當然也可以評估這個國家的軍備、還有能更深入地了解符咒和術法,甚至在了解的途中令她產生莫大的興趣。

 

不過這些個人興趣的事…在這個反省室裡不重要。反而是,這次禁閉也是一個讓她好好想清要不要繼續當十紋的機會。

(END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某狐某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