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在森林和城鎮之間,有個小小的牧場。那兒沒神殿,但有農場。牛牛馬馬跑呀跑,牧人在旁唱呀唱。』
『──,這是什麼歌?好怪。』
『我家的傳家之歌!你不喜歡就不要聽!你這個死劍痴!』
『哇!別又拿牛糞!你耍賴!』
『哼。』
「什麼!!!這兒沒有鏡片店!沒地方可以賣放大鏡!怎可能!不是必需品嗎!」我在小巷裡大聲吶喊。
這位新認識的小兄弟格里西亞回:「有什麼好奇怪,這裡的人有什麼頭暈身熱都會去神殿找祭司,甚至連便秘都會去找祭司。」
我一臉嚴肅:「我忽然覺得做祭司好可憐。」
他呢喃了一會,把一隻手放到我臉上,一種令人渾身發麻的光從跑進來,他說:「芝麻,現在呢,你看到嗎?」
我搖頭:「一樣,所有顏色都糊在一起。」
「真奇怪呢。」他自己也疑惑:「奇怪,而且傷痕也沒有變淺,我再試一次。」
他又在把手放上來,這次換我立即退後:「不用了,這些老舊的傷不重要,我習慣了,只是我沒想到沒鏡片。」
「有鏡片你會看到?」
「又不是,有跟沒有都是看不清楚,但起碼可以分辨到形狀,我不想看著馬但以為那是人並跟牠說話!那好智障!你也不想我對著牆,以為是你,結果跟牆對話吧。」我掩臉想著當年的黑歷史。
我是可以用劍氣分辨人的人位置,但是如果那個人沒有劍,那我真的會對著牆說話。
格里西亞平淡地回:「嗯,你已經在做了。」
「咦!」我抓臉吼:「你不早說!由什麼時候開始!?」
「由我從那兒移動到這兒。因為很有趣,所以我沒有說啊。」
聽到格里西亞輕快的語調,還有飄高的尾音,我有種想將拳頭砸到他臉上的想法。他!這臭小鬼一定是故意!明明是這麼光,但個性比屍體更惡劣。
回想剛剛的話,我也開始覺得合邏輯。的確像他樣的人怎會是神殿的祭司,他只是一個光屬性有點高的無名騎士。
跟粉紅認識是在調查有關死靈法師的事,所以請了粉紅做顧問,始終她也是這方面的專業,即使個性不是。粉紅的收費是給她一百支草莓味棒棒糖,但神殿又怎會有這麼多的糖,只好分期還。他剛剛正要忙的事就是去給她糖果。
「嗯,粉紅的喜好真的沒有改變。」我無奈地搖搖頭,還把這句話不自覺說了出來。這也引起格里西亞的好奇。
他問我:「芝麻,你跟粉紅認識多久?」
「嗯…都好幾十年吧?我也不清楚,有記憶時已認識她。不過她應該忘了我,始終……經過太多事了。」我苦笑,人生在世,有多少個十年呢?何況第二次生存。
我只是因為摔到頭,所以記得點以前的事,但粉紅沒有摔到頭,她……
不對,若她摔到頭,那應該是頭殼破裂,假的腦槳掉滿一地,接著便使喚人幫她找一具她喜歡的屍體,重新附身上去。
格里西亞忽然說話打斷我回想:「要我幫你介紹嗎?可能她會記得你。」
「不用!真的不用!」我瘋狂搖頭,這份好意我真的不需要。
「你千辛萬苦、長途跋涉過來不是為了找她嗎?」格里西亞問。
「當然不是,我只是有點好奇她現在過得怎麼樣。」接著我垂頭喪氣地哭訴:「而且我……我難得自由了!我不想又做她的幫傭,我只想悠閒地過完這一生!我不想再次聽她無限重複地說『幫我掃地幫我掃地』!格里西亞小兄弟,請你千萬不要幫我們做介紹。」
「咳咳,你也辛苦了。」
格里西亞這樣說著,而且整個感覺充滿同情,看來他也曾領教過粉紅的任性,那真是比地獄更地獄的回憶。就像知道兩個劍術高手在比試,但自己不能去觀戰,還要跑到森山打水一樣。
「你其中一個要找的人是粉紅,那另一個呢?」他又問。
這小鬼問題真多呢。
呀,對啊,他說他是做調查的騎士,這應該是他職業病。不過,不知為何我卻覺得他在找我消磨時間?
算了,反正想得再多也沒用。
我苦惱地嘆一口氣:「不知道,其實我是連她住哪兒都不知道,但我就是要找到她,我有很多話沒對她說。」
「那你怎認識她?」
「放牧時遇到。」
他沈默了一下後吼:「你也太隨便了!你該不會是被騙了錢後還想繼續送她錢吧。」
我大笑:「哈哈哈,才不會。你想多了,而且我只是個窮困的平民,錢是沒有,身體倒有一個。」
「……那更糟。」他小聲自言自語。
「哈哈哈。呀,小兄弟,這兒有旅館嗎?要多少錢才能租半年?」好了,重點的話題,如果太貴我就去森林露宿,價錢合理就睡大床。我的渾沌神大人,希望你能給我一個價錢合理的大床,不,是房間。
「芝麻,這兒的旅館要一個銀幣才能住一星期,你還要半年,你有錢嗎?」
聽到他這樣說後,我腦袋瞬間“轟”一聲,完全空白一片。「我去森林找地方露宿,小兄弟,謝了。」
「……誰是小兄弟…呃,我想起,你怕不怕鬼?」格里西亞忽然這樣問我。
我愣住幾秒,然後搖頭:「都跟一屋子的屍體住過,其中還有巫妖,區區的鬼沒什麼好怕。」
我這樣回答後,我感到格里西亞身上的光又增強,但我有點討厭,這些光的感覺刺刺的,像被刀刮。他語氣高昂地說:「小兄弟,因為光明神的眷屬下,這位迷失的兄弟有幸得的光明神的照顧,縱使前方有黑暗,但我相信迷失的兄弟能從中找到路。雖然在光明神的照耀下還是有些暗處,但小兄弟不用怕,有光便有……」
「停!!」我臉部抽蓄地大喊:「我不會再叫你小兄弟,請你說人話吧,格里西亞大人。」
他笑了笑:「嘿嘿。你太好運了芝麻,我知道有間廢棄的屋,你跟我來。」
我用弱都不行的感知發現他開始緩慢地移動,我只好跟著他:「不會被業主驅趕嗎?」
「業主早就受到光明神的蒙照。」他完全不覺得有何不妥,還說:「而且那是廢棄的屋,那就是沒人要。」
我伸手拉著他:「這樣不行,這是擅闖空屋,這行為和賊沒分別。」
他嘆一口氣:「又一個死腦袋。」
我鼓起臉頰,什麼死腦袋,對的事是對,不對的事就是不對。
「我說清楚吧,那間屋早已沒人住幾十年,原本想拆了它,但它的四周是市集,一拆便令市集不能運作。」
「沒人想住?」
他很力地嘆一口氣,像是怕我不知道他在無奈,總之他很無奈地反問我:「有人想住,現在還會是空屋嗎?」
「呃……也是。」
「我再解釋清楚一點,因為太近市集,凌晨三點,天還沒光的時間已有人在叫賣。大家又不是笨蛋,可以選的話,當然不住那兒,又不是喜歡被吵醒。」他不太情願地解釋著。
我想想,他也說得有點道理,這樣我真的很幸運,居然有屋子可以借住。
「原來如此。但住進去要付租嗎?」
「芝麻,你知道嗎?這段路上我已翻了七次大白眼,剛剛第八次了。」
我摸摸頭笑:「呃…哈哈,抱歉,我看不到,哈哈。」
他哼了聲:「你想要繳租也要找到收租的人,總之你先住這兒,有空就到皇宮辦點手續。你的馬應該在審判那兒,你自己去神殿問他拿。我真的要走了,遲到的話粉紅又會乘機敲詐我。」
「好,謝謝你,格里西亞,你幫了哥大忙。以後找你,我能去哪兒能找你?」我笑問,雖然他個性有點惡劣,但本人並不壞,能認識到他真幸運,可以和他成為好哥兒們。
「去神殿就可以找到我。」他回。
嗯…只有他是在神殿工作令我感到十分不協調,跟他不太相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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