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統上,吸血鬼的進食方式就是用尖銳的牙齒咬破食物們的皮膚、用舌頭不斷舔食從皮膚露出來的血珠、用嘴巴吸吮、讓血液流入口腔和食道,再把營養送到身體裡的各器官。同時吸血鬼的唾液會流進食物們的身體、使獵物們產生一種幻覺、令他們感到幸福和興奮、不抗拒甚至主動邀請吸血。

 

不過來到19世紀時,新派的吸血鬼們表示『這方式真的太old school,以為是拍人類電影嗎?咬一下便吸完?不是的!首先牙齒沒有吸管功能!咬完後嘴巴要張開、用肺吸吮,同嘴裡的唾液會變得旺盛然後流出來,看起來就像餓了十年沒吃過飯的人,好醜、一點格調都沒有,反倒像未開化的野獸。夜幕的舞者?黑夜貴族?你是看電影看壞了腦袋嗎?

 

什麼?做愛時咬?拜託,你會一邊吃漢堡一邊做愛嗎?身體左右搖怎吃東西?做愛時那個頂多叫輕咬,讓床伴更騷更浪。』

 

當然,會出現這種言論的另一個原因是人類們生產了各式各樣的迷藥、興奮劑、迷幻藥,事前吃一顆,不需要再去打架、不用花費半點力量便能飽腹一餐、衣服也不會起皺、還可以完美隱藏身份,而唾液的作用漸漸變得剩下治療傷口。

 

博克在上一份職業生涯裡接觸過很多藥物和毒品、也知道入手方式,這是一種方便簡單、能使獲取方式變輕鬆的道具,漸漸變得不喜歡用口咬,那猶像野獸的原始進食方式令人嫌棄。

 

到了現在,博克已十分習慣對人下藥,他的目標往往是第一名進入理髮店的客人或最後一名離開的客人,下手時間上比較充裕。在食物(人類)昏睡或神志不清醒時用剪刀簡單劃一下、紅色的鮮血便從皮膚的裂口滴下來,等裝滿一隻紅酒杯,才會用唾液舔傷口、使傷口消失、就像什麼都不曾發生過一樣。

 

自從可以這樣輕鬆簡單獲取血液後,博克的食物庫存量有增無減,還多了一些奢侈的興趣,他為血液做了一些味道分類—

健康正常的血液是甜、

酗酒兇的人血夜是酸、

營養不良的血液是苦、

有菸癮的人血液是辣、

愛嗑藥的人血液是麻、

又菸又酒的血液……有點噁心,但若是想要點刺激的味道,倒是可以一嚐、

新鮮血液放久了便會變得澀口,用人類的話來形容就是食物壞掉了,吃了會肚痛。

 

同時還衍生了另一個興趣,他開始把庫存的血液當成調味料,在不同的人類食物裡加上鮮血做調味,像是把快餐店的薯條沾血吃、在酒和咖啡裡加血拌勻喝等。

 

食物、油和血液混在一起後又會產生另一種味道,不好吃,但總算是新奇有趣的體驗,畢竟活太久,總要找些興趣來打發日子,即使這種興趣在吸血鬼眼中是一種花式自殺的方式。

(EN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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