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山椿把手機交還給小早川時,他打量著這個男人,年紀應該比他大……或是差不多,只是對方嚴肅的氣質令人覺得老成。

其實被小偷摸去的手機通常都不能亂給人,還好這手機沒有上鎖,而且裡面還有一張自己的照片,可以騙過警察說這是他個人的另一部手機,用來跟女友通訊。雖然他沒有女朋友,但同事們大多是這樣用……直接點說,同事們都是主要的手機給交往很久的女朋友,另一部手機是跟剛認識的女孩子,約出門聊天。不想被女朋友看到,所以才另開一個號碼。

警察們也相信他的話,應該說沒有不相信的理由,因為這手機只存了幾個人的電話,寥寥可數。還有另一個相信的理由,而且除了這部,小偷的袋子裡還有其他新式又漂亮的手機,要偷也不會偷這一部外款已有點破損。所以走出警局時,他看到一個男人…貌似有腳傷、手拿著一吉野家外賣的男人,一看便知是電話裡的人。

不過為了保險起見,所以還是問了一下他的名片和猜一下哪部手機。

對方看了一下手機、望了一下螢幕的圖後,他鬆了一口氣並立即選對了手機。所以,椿也沒再問什麼便把手機還給他。雖然他還是好奇這手機的主人是誰,不過他也不想看一個傷者站在警局外太久,所以謝過他的餐點後便離開。當然也拒絕對方送他回家,他又不是女人,而且要傷者送他也太……所以便拒絕,並叫他快點把手機還給機主。

在跟他的車遠離後,椿才細看一下小早川的名片:「經紀人……啊,那就是…他吧,畢竟女生們沒人是明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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