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局、法庭、監獄是法律的代表。
警官是法律的執行人。
而我現正身處雲城某一區的警署地底的小監獄。不過這裡與其說監獄,不如說是一個簡單的囚禁空間,用來暫時收押人的收容所。亦即是“走過場”用的地方,而真正的大監獄,帶我來這裡的警官說不是在這一層內,是在更深入的地方,目的是防止逃走。真令人意外。
我好奇地張望並打量著這地方,沒有窗、只有一扇門、一張破舊的雙層床,至於洗手間這設施……和記載一模一樣,是一個充滿規矩、散發著嚴肅氣氛的地方。除了我外,還有一些人,他們每人的反應都不同,真有趣。若果不是被抓來,這裡會是個不錯的觀光點,畢竟是大城市的警署,想必比其他小地區更具觀察和參考價傎,而且還會有很多傳聞中的精英。
好想參觀這裡的其他地方。
嗯……果然,要先處理好這件事?真麻煩。
我呆望著天花板,腦裡回憶曾閱覽過的故事,分析和思考著怎處理這意外事件,又或……以一般人的邏輯,嘗試把這件事從犯罪變成意外?
思索一會兒後,幾名警官走進來並押著我移到審詢室,我順從地跟著他們,努力掙取一個良好的印象。
「梵迪.籃,他告你打劫他,你有什麼話要說。」坐在我對面的警官冷聲審問,同時他拿出白斬雞的照片放到桌上。
「這…只是意外…警官。」我有點不安地坐著,左顧右盼著四周,這裡又是另一個獨立的房間,沒有看到其他人,也沒有能學習參考的對象……除了對面的警官。唉,算了,事已至此,只能硬著頭皮撐下去。
警官立即問:「什麼意外能演變成打劫?被車撞還是被威脅,說清楚點!別以為說謊可以混過去。」
「是……我知道。」我深呼吸一口氣,慢慢把坐姿端正,正視對方的眼睛,回想著剛剛準備好的說辭、緩緩開口道:「意外是指……產生了爭執,所以我們打架了。還有是他先出手攻擊那人,我這好歹也是在英雄救美。雖然那不是美,只是個男人,所以這不是打劫,只是打架。」
他拍一下桌喊:「你別想再狡辯!是以為拍戲嗎?」
「我是說真的!真的!」我也同様拍桌回喊他,頓了頓後,我回復冷靜地說:「是這個白斬雞先動手打那個男人,他踩他、然後把……便當打翻,還辱罵他,我之後才出手。若你不信,可以去問一下其他人,我真的只是路見不平、拔刀相助!」
警官瞪著我,接著他轉身離開房間,一會兒後又坐回來:「但你也有搶走他的財物呢?你又要怎解釋?」
「他的財物?」我想了想,懶洋洋地答:「啊,警官,你誤會了,我只是用比較強硬的態度教訓他。至於他的東西,不在我身上,你們也搜過我的行李,不是嗎?他的東西呢,被我扔進那兒的下水渠裡,還是當作他面前扔的,他自己好臉子不去爬進去撿回來,那與我應該是無關的事。不信的話,你們可以去下水渠找,只有沒被野獸吃掉,絕對還在。」
警官皺眉看著我,他有節奏地用手指叩著桌面,似乎是在思考。過了一會後,他緩緩地開口:「但他不是這樣說,他說是你打劫他,也是你主動打他,他身上的傷都是由你造成。」
我皺起眉頭,苦惱地說:「我們打架,打架時拳腳無眼,他也有打到我,我身上也有傷,他為什麼只說他有傷?真奇怪。還有我剛剛說過,是他先打人。而打劫……」我搖了搖頭否認:「我沒有打劫他、也沒有搶他的東西,我是扔了,是小報復。若真的要說打劫,是下水渠打劫了他的財物。」
雖然實際上是我想把他的銀包踢到一旁,結果那兒是下水渠的渠口,於是不小心踢進去了。現在想想,還好踢了進去。
警官盯著我:「你……嗯,所以梵迪.籃,你堅持不忍罪?」
「嗯。我不認。」我看著警官,誠懇地說:「其實警官,這點事只能算是惡作劇的私仇,絕對絕對不是打劫。不是常有人說人家的感情事勿要管,剪不斷、理還亂。再加上我是一等一的良民,他是小混混,我從不做違法的事,頂多只會撿走掉在地上的錢。所以,我不覺得有錯。」
最後由於對方劣跡斑斑,而且證據缺乏,而我說的證供有證人佐證,於是這事最後以和解告終。我被關押了半天、繳交一點罰款和被警員告誡警告後,便可以無罪釋放~
現在,我終於可以盡情觀光警署~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!平時只從書本上得知他們的傳聞,首次近距離接觸這職業的人。
逛完這裡再離開吧~
而我這時更想不到這一逛,竟花了我好幾天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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